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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酝酿扶持废品回收企业

发布日期:2015-12-07 17:29:16
 

本报讯商务部正在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研究废旧商品回收领域大型流通企业的扶持政策。业内人士认为,这对资源回收企业将形成利好。

  报道称,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家用电器、报废汽车拆解,分拣加工中心的升级改造,都需要培育既发挥经济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的大型企业。可以考虑在企业的起步阶段,通过融资、减税、减费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推动这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吉林省每年至少有11万台电视机、9万台电冰箱、11万台洗衣机要报废,约有11万台电脑、54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昨日,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暨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明确,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开展10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5年,我省要建立起覆盖全省公共机构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我省每年产生890万吨垃圾

  据介绍,我省废旧商品资源丰富,每年产生生产性和生活性垃圾890万吨,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废旧商品超过290万吨,包括废旧钢材140万吨,废旧纸制品60万吨,废旧有色(稀有)金属7万吨,废旧塑料25万吨,废旧轮胎翻修和回收利用20万吨,另外还有废旧衣物、杂骨等。各种家用电器和电脑的社会保有量超过2800万台,全省人均一台左右,每年至少有11万台电视机、9万台电冰箱、11万台洗衣机要报废,约有11万台电脑、54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我省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旧商品以每年6%-8%的速度增长。

  我省废旧商品回收基本上摒弃了“收进来”“卖出去”的传统模式,采取了清洗、除油、去污、干燥、拆解、剪切、打包、破碎、分选、除杂等加工预处理手段,加工生产各类再生原料,并逐步向产业化发展。

  2015年建公共机构废品回收体系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会议要求,到2015年,我省要建立起覆盖全省公共机构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各公共机构要与指定回收企业建立废旧商品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指定的回收企业可采取按地理区域回收方式,按区域设立回收负责人和联系电话,采取定时定点上门、通过电话预约上门等灵活的方式回收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开具吉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确认单(五联单),作为回收利用、国有资产保值和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指定回收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专业队伍,配备专门的回收人员通过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编号、统一车辆出入证、统一计量工具,规范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奖惩措施,同时要在各部门单位办公区配备统一的回收箱、回收袋和相关回收设施,要设立回收标识、开通网络、电话服务平台,设置专门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印发相应的回收服务卡和统一的价目表,做好废旧商品的回收和资源化处理工作。

  回收范围包括:废纸:包括打印纸、报纸、杂志、书籍及其他纸制品;危险废弃物:包括含汞光源、锂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捷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影音设备等;报废车辆:包括废塑料、废弃桌椅、卷柜;对于涉密文件(试卷、档案、硬盘、存折及关键的墨盒等),危险废弃物、电器电子产品和报废车辆人,要按照不同的处理程序和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统一分类储放和统一回收处理。

  2013年6月30日前,长春吉林两个地区以及高校、医院和在长中省直部门单位率先实现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达90%以上,长春市各城区和所属市县区以及在长春城区的中省直部门单位和高校、医院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划分的地理区域由指定的回收企业负责回收废旧商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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